近日,泾川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环颈雉鸡,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警察同志,我们店里进来一只大鸟到处乱飞,可以帮帮我们吗?”泾川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在执行街面巡逻勤务时,接到群众求助。
接到求助后,执勤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确认,这只羽色艳丽,外形美观的飞禽,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环颈雉鸡。经仔细检查,发现其生命体征平稳,并未明显受伤,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喂食,并联系县自然资源局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待其恢复体力后,在王母宫山林区将其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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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生态环境不断向好,野生动物数量、种类有所增加。随着公安机关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及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形成了全民参与、警民联手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据了解,野鸡学名“环颈雉鸡”,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同时又属于“三有动物”该物种已被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是动物学上雉鸡类动物的俗称,也称“雉鸡”、“山鸡”,雄雉重千克,羽毛色彩鲜艳,尾羽40-50厘米,有黑褐相见的横纹,两颊绯红,颈部紫绿色。雌雉重1千克左右,夹杂着黑栗及沙褐色,尾羽较短,一般不超过30厘米,无绿颈和白环。
泾川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吕金龙
来源:泾川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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