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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多举措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日期:2023-08-28 12:16:47 来源:天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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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近日,记者从六盘水市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优化调整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租购并举保障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青年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部分管理规定进行优化调整,固化明确2022年试行的4项管理规定,支持缴存职工按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通知》对三个方面的管理规定进行了优化调整: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比”标准。对2021年以来执行的“贷款额度按不超过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的规定予以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中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的比例放宽到20:1。进一步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限额。生育两孩及以上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限额按申请贷款时本市根据流动性系数区间调节管理公布的贷款限额上浮20%执行,不受本市最高贷款限额(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60万元)的限制。支持借款人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对冲本市公积金贷款。《通知》印发后,贷款人可以从第一个还款日开始执行对冲还款,不再要求使用自有资金还满一年。已正常还款但未申请对冲还款的公积金贷款,按照职工意愿可立即申请按月对冲还款业务。

据悉,《通知》自8月25日起执行。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鲁媛

编辑 向秋樾

二审 刘定珲

三审 孙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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